[法的開示/為法服務的利益 ]

為法服務的利益

葛印卡老師

以下根據葛印卡老師於2000年4月15日在尼伯爾加德滿都Dharmashringa內觀中心,對十日課程學員發表的談話。


你們已經完成了十天的內觀課程。然而這是不足夠的。現在你們必須學習如何把所學應用到日常生活。當你們踏出這裡,便要面對世界。而不論你們在這裡平等心修學到甚麼地步,務必將平等心實踐到生活裡,縱使面對一切逆境。你們知道,而我也知道,世間就是如此地難以在生活裡保持平等心。可是,這正是你要學習之處。

故此,一種重要的方法是,你在舉行課程的正法中心的氛圍當中,學習實踐平等心。每當有閒暇,你可以花點時間來這裡服務,來為法服務十天。這裡的氛圍一定比外面好。在外面的世界,整個氛圍充滿負面消極性。在這裡,來參加課程的學員也會不時產生負面消極性。但這種氛圍不會過於強烈。你們面對得來。那麼首先,你們在正法中心學習如何保持平等心,對待產生負面消極性的人們。這是你們的訓練場地。

而且,你們不會整天在服務。每當你閒下來,就有機會禪修。你將藉此鞏固自己。

除此之外,為法服務還有許多其他利益。其中一項重要利益是,你們將可增長波羅密(paramis)。只有你的波羅密能使你達成最後目標。而當你們在這裡為他人服務,就得到一個好機會增長你的波羅密。

一項你會開展的波羅密是慈心(metta)。每當你為人們服務,自然而然會對他們產生慈心、愛和慈悲。而那樣有助你增長自己的慈心波羅密。另一項重要的波羅密,尤其是對於在家居士,就是布施(dana)波羅密。它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波羅密。當你在世人需要時布施錢財和其他東西,這是好事。但在這裡的布施是正法的布施(法施),是世上最大的布施。

為甚麼法施是最大的布施?因為自然法則如此,你播的是甚麼樣的種子,就會結成分毫不差的果實並且不斷繁衍。當你給予別人食物,那麼當時機成熟,你會獲得數量更多的食物作為回報。

你們現在參加課程為法服務。當然,老師施予正法。而要成為一位完全合格的老師或助理老師更是需要長時間。然而,你仍然能在這次為法服務、在這次法布施(dhamma-dana)當中擔任伙伴。

要明白,老師要有適當的設施才能法布施。因此那些幫忙興建適當設施的人,也是施予正法的伙伴。同樣地,事務若是管理不當,也無法施予正法。因此,那些管理正法課程的人也是法布施的伙伴。與此同時,除非有好的法工幫忙,否則也無法施予正法。因此,你也成為伙伴。你也從中獲益。

而我從自己的經驗中瞭解,為正法服務的人能獲益多少。我從完成第一次課程起,一直到了十四年後被指定為完全合格的老師期間,持續協助老師和中心為正法服務。我獲得極大的利益。同樣地,為法服務的學員不斷向我報告:「藉由為法服務十天,我獲得如此多的利益。」

當你播下法的種子並給予法布施,就是在播下法的種子,你會獲得大量的正法作為回報。你對正法的依止變得越來越堅固。這是藉由為法服務,你將要獲得的一項非常好的利益。

另一項大利益是,你獲得如此大的滿足。當你領受正法時,有那麼多法工為你服務。現在,藉著以同樣的方式為他人服務,你感到正在報答別人的恩惠。「其他人曾經為我服務。現在我為他人服務更好。」這是一大滿足。

另一大滿足是當你服務的課程結束時,你將感到如此的喜悅。而這並非一般的喜悅。這是一種非常崇高的喜悅、喜(mudita)、同感的喜悅(sympathetic joy)。你注意到當人們來參加課程時,臉上滿是愁苦、傷悲,受到這種痛苦或那種痛苦。但到了第十天,課程結束而他們要離去時,臉上散發光芒,有那麼多的快樂和喜悅。而當你生起同感的喜悅時,你也變得那麼快樂。這就是為正法服務的一大好處。

正法不僅是為了你個人的解脫。當然,佛陀教導的是你要使自己解脫,但同時,你也幫助他人獲得解脫。而藉由為法服務,你便是在做同樣的事。你正試圖令自己從痛苦中解脫,也在幫助他人從痛苦中獲得解脫。

因此,我不斷向學生們提出忠告,勸他們必須挪出時間,至少為一次十日課程做正法服務。當你能為自己抽空參與十天課程,同樣非常重要的是,為一次十日課程做正法服務。

有時,你實在無法挪出十天。好吧,那就盡量花時間為法服務。也許在週末你能來服務兩天。你可以與事務管理組討論這種做法,若他們同意,你便能來兩或三天,甚或是一天,為法服務。為法服務總是對你有益。

願你們全在法裡增長、在法裡安住,為你們自己好,也為許許多多的其他人好。願你們全都繼續在法裡成長,願你們全都繼續在法裡發光發亮。


問與答

問題:正法使我們有所作為,令我們有所準備去面對困難,並賦予我們力量對抗邪惡。那麼,我們能這麼說:當面對困難時,由於將會得到正法的幫助,我們於是逃避問題,不採取任何行動,並認為:「思考問題將有損我的振動,因此我僅需給予慈心?」

葛印卡老師回答:不。你並沒有很好地瞭解正法。即使在十日課程裡,也已清楚地解釋,若強壯的人傷害脆弱的人,而你僅坐在那裡並說:「我又能如何?讓強壯的人為自己的業受苦,而受害者也正在為他自己的業在受苦」─ 這是錯誤的。正法並沒有那樣教導。用盡你的所有力量,肢體上的和語言上的力量,去阻止這個人。但對挑釁者不應懷有一絲敵意、憤怒或瞋恨。你對這個人有愛心與慈悲,然而他並不能理解溫和的話語。你曾經嘗試那樣做。現在,你要採取最強硬的行動,但要懷著愛與慈悲。因此,正法並未要你袖手旁觀,不採取任何行動。

然而,在你無能為力的事情上 ─ 比如有人病重,將要命終於病榻上,醫生正在那兒為他治療 ─ 現在你又能怎樣?你並不是醫師。那麼,你坐下來禪修,並傳送慈心。若你說:「我是內觀禪修者,因此必須治好這個人」─那將是一項錯誤的決定。因此不論在何處,只要力所能及,你必須採取行動。若你阻止得來,別讓人們做出錯誤的事。